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为山东女子学院教职工够级协会。
第二条 本协会是由全校够级爱好者依法自愿成立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协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牌会友,陶冶情操,切磋牌技,共同提高。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山东女子学院工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的会址在4号教学楼408室。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1.受学校工会委托举办学校够级比赛;2.组织举办牌艺培训,并邀请专家讲学,努力提高够级爱好者技术水平; 3. 组织学院之间的够级联赛,相互学习和交流,增进友谊,共同提高。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协会的会员种类: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山东女子学院工会会员,拥护本协会的章程,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1.提交入会申请书;2.秘书处讨论通过。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1.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3.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4.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1执行本协会的决议;2.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3.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4.按规定交纳会费;5.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本协会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1.制定和修改章程;2.选举罢免会长、副会长;3.审议本协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4.决定终止事宜;5.决定本协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每届三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 秘书处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秘书处的职权是:1.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2.选举或者罢免、聘任或者解聘本协会秘书长;3.筹备召开会员大会;4.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5.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6.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7.制定内部管理制度;8.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本协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2人,秘书长1人。
第二十条 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2.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一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1.会费;2.捐赠;3.政府资助;4.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二条 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
第三十条 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的理事会。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学校工会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