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代表提案的通知

作者:gh 时间:2011-07-10 点击数:

山东女子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关于征集代表提案的通知

各代表团:

代表向大会提出提案,是反映教职工意见和要求,对学校改革发展建言献策,推进学校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重要方式,做好代表提案征集工作是开好代表大会的基础和保证。为做好我校第一届“双代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式代表有向大会提出提案的权利。各代表团要认真组织代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教职工对学校建设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提案。提案的内容应为:(1)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规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2)有关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改革,教职工生活福利和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意见和建议;(3)有关教职工群众关心的其他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一份完整的提案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提案人——提出提案的代表姓名及所在部门,便于办理提案交

流情况。

2、附议人——提案人提出提案后,需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的代表附

议,并由附议代表亲自签名。

3、案名——实际上是提案的题目,用简明的文字说明提案要求解

决什么问题。

4、案由——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它是提案的核心部分,

要有情况、有分析,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切忌笼统、空泛。

5、建议和措施——针对提案反映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以上内容是提案者完成的,缺一不可。

二、各代表团和代表,要讲大局,议大事,要确保提案质量。这样才能体现“双代会”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职能,才能体现出提案的水平。提案要言之有据。须有调查研究作基础,应避免“道听途说”或“据反映”之类。提案的案情要清楚。这是解决问题的重要依据。如果主要情节不清,问题就无法解决,因此,须真实明确,言之有物。对案情的叙述要清楚具体、事实准确、分析恰当、持之有理,体现提案的科学性。

三、代表提出提案,同时要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及措施。提案的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提案者就应把真正想要解决问题的建议建立在可行性基础之上,缺乏可行性的建议,提案再好,也难于落实。提案要用大会统一印发的《提案征集表》,按一表一案填写,不得数案一表。提案书写要工整。体现提案的严肃性。

四、代表提出的提案,须有2人以上正式代表附议。提案人、附议人要亲笔签名,提案先交代表团,相同或类似的提案由代表团综合为一案向大会提出。

五、各代表团须于4月26日下午5:00前将代表提案交大会提案组(办公楼三楼工会办公室),联系人:祝平 联系电话:86526029

山东女子学院第一届“双代会”筹委会

2011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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