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条例》及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学校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的选举,采取先差额预选,确定委员候选人后,再由大会等额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三、本届工会委员会由15人组成,候选人预备人选为17人,差额2人。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选举工作采取分团预选,分团计票,大会汇总计票的办法进行。
四、选举时,出席大会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正式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出席本届大会的正式代表均有选举权,本校工会会员均有被选举权。未到会的代表不参加投票,也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五、委员会委员选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填写选票时,要严肃认真,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字迹要清楚,符号要准确。书写模糊、全部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作废;部分无法辨认的选票,可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
六、代表对选票上所列候选人预备人选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不划任何符号,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划"×",弃权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划"○"。如另选他人,可将另选人的姓名写在选票后边的另选人空格内。每张选票上赞成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每张选票所选举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符号无法辨认的不计票。
七、分团预选时,每个代表团设监票1人,计票2人,大会设预选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4名,计票人6名。各代表团监票人和预选总监票人、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提交大会通过。候选人预备人选不得担任代表团的监票人、计票人和预选总监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
八、预选时,由代表团团长组织本团的选举工作,每个代表团设一个票箱。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当众开箱清点票数,收回的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须重新选举。
九、选举结果,当选人所得赞成票数必须超过实到会正式代表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依次取足应选名额;如果最后几位候选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者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从未当选的得票多的候选人中再次进行选举产生。特殊情况由大会主席团研究决定。
十、计票工作结束后,做出计票记录,代表团团长、监票人、计票人在计票记录上签字后,将选票密封,然后由监票人、代表团联络员一同将密封选票和计票记录送交大会预选总监票人、监票人。
十一、大会预选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各代表团预选情况进行汇总。并向主席团书面报告预选结果。大会主席团根据预选结果确定委员候选人。
十二、本选举办法,经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