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慈心一日捐”活动的意见

作者:工会妇委 时间:2011-05-12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和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慈善总会高校分会《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慈善工作的通知》精神,及山东省教育厅和教育工会关于开展“爱心一日捐”活动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以“携手慈善、共创和谐”为主题的“慈心一日捐”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发展慈善事业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推动、政策引导、慈善组织运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原则,积极动员广大教职员工开展慈善捐赠,为生活特困学生、因病因故致贫的教职工及社会困难群体奉献爱心,为推动校园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二、组织原则和捐赠对象

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捐赠对象为山东女子学院全体教职员工。

三、具体捐赠形式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慈善总会高校分会,鲁高工委〔2011〕18号文件的要求:个人捐赠一天的工资或经济收入(在职人员月实发工资、补贴之和除以22个工作日,离退休人员月收入除以30天);由财务处负责从每人工资中代扣。

“慈心一日捐”活动募集的善款全部上缴山东慈善总会高校分会和省教育基金会。

教职工如对该捐赠形式有异议,请由各部门、各单位统一在5月18日中午12点前报工会办公室。过期视为同意该捐赠形式。

山东女子学院工会

201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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