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河比赛活动方案

作者:工会妇委 时间:2011-03-01 点击数:

一、活动名称:“庆三八”教职工拔河比赛

二、活动目的:拔河比赛是中国的传统体育活动,在比赛中能够很好的体现队员之间的团结协作能力,从而加强参赛团体之间的合作、交流,增强整个参赛队伍之间的凝聚力。为了庆祝三八妇女节,特举行此次拔河比赛。

三、参赛单位和运动员要求:

(一)参赛单位:

1、机关一队(教工一分会、教工二分会)

2、机关二队(教工三分会、教工四分会)

3、机关三队(教工五分会、教工六分会)

4、外语学院分会

5、教育学院分会

6、文化艺术学院分会

7、经济管理学院分会

8、会计学院分会

9、旅游学院分会

10、社会与法学院分会

11、信息技术学院分会

12、基础部分会

(二)运动员要求:

1、队员必须是校工会会员。

2、参赛者必须是身体健康,适合该项运动的爱好者。

3、患有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等疾病以及近期不宜参加体育活动者,不能参加此次比赛。

四、比赛时间:2011年3月10日下午2点

五、比赛地点:学校田径场

六、报名时间和竞赛项目:

1、时间:3月4日上午11:00报校工会。

2、竞赛项目:比赛采取男女混合团体赛,每队报领队1人,教练1人,上场队员15人(其中男教工不能超过4人)

七、比赛规则:

1、拔河道为水泥地上画3条直线,间隔为200CM,拔河绳中间系一红布条,布条上挂一小重物垂直于中线。居中的线为中线,两边的线为河界。除参赛队领队、工作人员、选手以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2、以各分会为单位参赛,共12支队。每支参赛队由领队1人,教练1人,参赛选手15人(其中男教工不能超过4人)组成,在当场比赛中不得更换比赛选手。

3、每场比赛工会派2个比赛监督员,清点对方人数是否正确,监督是否有犯规现象,如发现有犯规现象立即取消比赛资格

4、比赛时设有一个主裁,两个监督人员。

5、比赛抽签决定比赛顺序。

6、参赛队于3月8日14:30到工会抽签,逾期视为弃权。

八、比赛办法:

(1)比赛采用单淘汰决出前三名。

(2)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比赛前10分钟,两个参赛队以掷币方法选择场地,第二局比赛交换场地,如有决胜局,则重新掷币选择场地;每局比赛时间为2分钟,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拉过限制(200cm白色线)线时,以拔河绳中心标志偏向的一方为胜方。各领队负责本队的通知工作。

(3)比赛开始前,各队按照每15人一个纵队以站立的姿势准备好,比赛开始后,两边的运动员同时发力,将对方拉过赛场规定的河界线为赢。

九、比赛注意事项:

(1)各参赛队必须提前十分钟到达比赛现场进行热身运动,比赛开始10分钟参赛队未到达现场或参赛人数不够15人,按自动弃权处理。其对应的参赛队伍为胜队,进入下一轮比赛。

(2)获胜队完成一轮比赛后不得离开比赛现场,必须在比赛现场旁边等候工作人员作出下一轮的比赛安排。

(3)各队啦啦队必须服从裁判和工作人的员指挥,站在规定的赛道外。比赛时不得有冒名顶替,拉拉队不可上场帮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比赛资格.

(4)为保证比赛的安全,参赛队员一律不得穿钉鞋或赤脚参加比赛;不准带手套;裁判未判胜负前,手不能松开绳子。

(5)比赛应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精神,重在参与,注意安全,量力而行。比赛时由于双方都是用力拉,所以拔完一场后不可立即松绳,以免造成对方队员受伤,各领队谨记,转告给各队参赛者。

(6)比赛过程中对裁判判定有异议时,领队马上向其比赛的主裁判提出口头申请。

十、奖励办法:

比赛取前三名,颁发集体荣誉奖。参赛队员发纪念奖。

本规程如未尽事宜,由工会体育部负责解释。

山东女子学院工会、妇委会

201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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