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女子学院章程》(草案)的说明

作者:佚名 时间:2015-03-30 点击数:

各位代表,大家好:

受学校委托,我向二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山东女子学院章程》(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

一、章程制定的背景与意义

制定大学章程是国家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199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都明确规定高校必须有自己的章程,明确“学校按照章程自主管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要求高等学校加强章程建设,依据章程管理学校。2011年11月,教育部颁布《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省教育厅于2014年5月,印发了《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章程建设计划》(鲁教法发[2014]1号),按照教育厅部署,我校作为第三批章程核准单位,要求于2015年5月底前报送章程核准稿。这是学校章程制定的基本背景。

章程作为学校的根本大法,是探索和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是实现学校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顶层设计,是积极稳妥地推进学校综合改革的纲领,也是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女子大学的制度保障,它既要载明学校的发展定位和治理结构,也要向社会宣示我们的办学理念、办学宗旨。章程对学校的发展,意义深远。

二、制定章程的依据和原则

具体说,学校章程制定的主要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等法律法规。

章程的制定遵循了以下原则:

(一)坚持法治的原则。学校章程上承国家法律法规、下接学校具体管理规章,在制定章程的过程中,要遵守法律的原则与规定,认真学习研究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出现矛盾和冲突,保证章程切实可行。

(二)民主公开原则。坚持把“以人为本”理念贯穿到章程制定始终,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章程制定的积极性,注重吸纳广大师生合理的意见与建议;同时明确师生重大事项知情权、民主管理参与权等内容,建立师生维权机制,使师生的主体地位得到充分体现,合法权利得到有效落实。

(三)推进改革原则。制定章程不是学校现有制度规范的集合与汇编,而是要成为学校综合改革的一部分,通过系统梳理和修改校内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体制、机制,进而推进学校管理体制的整体改革。

(四)彰显特色原则。章程体现我校办学层次、明确办学定位,凸显办学特色,在遵循“法制统一、改革创新、自主管理”原则的前提下,制定出符合我校实际、具有自身特色的章程。

三、章程起草的主要过程

总的来看,章程的起草经过了学习调研、文本起草和修订、形成草案三个阶段。

教育部颁发《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后,自2012年3月开始,发展规划处等有关部门多次参加教育部举办的“章程制定”研讨班、专题培训班,深入学习《暂行办法》,认真分析教育部已核准章程的框架结构与内容体系,系统研究有关国家政策法规、国内外已经成熟的大学章程文本、国内外大学章程的理论成果等。同时,深入省内外高水平院校学习考察,借鉴兄弟高校关于制定章程的有关经验。通过对比分析和系统梳理,结合学校发展实际,明确学校章程制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内容体系。

2014年6月学校专门研究部署章程建设工作。成立由郭翠芬、范素华为组长的章程制定工作领导小组,以及章程建设工作办公室、章程建设研究小组、章程建设编撰小组。按照《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章程建设计划》的要求,我校形成了《山东女子学院章程》制定工作方案。2014年7月,起草完成章程初稿,向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2014年10月,完成了《山东女子学院章程》(讨论稿),并发布在学校网站征求意见。

2015年1月和3月,分别召开了章程研究小组、章程建设领导小组会议,针对《山东女子学院章程》(讨论稿)进行讨论和修订,形成了《山东女子学院章程》(草案)。

章程的制定过程,是学校总结办学特色、归纳办学经验的过程,也是全校师生充分表达意愿、形成共同理念、实现价值认同的过程。

四、章程主要特点

(一)进一步凝练了办学理念

章程序言和第一章明确学校要秉持“坚持依法治校、质量强校、特色名校和开放办学,创新发展,以培育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引领先进性别文化、服务经济社会和妇女儿童发展为己任,逐步建设成为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女子大学。”的办学理念。

(二)细化了学校的法定办学自主权

学校章程明确了学校的发展目标和战略、办学职能和外部关系、管理架构和管理模式以及教职工、学生的权利义务等重要内容,为学校依法自主办学提供了可行的自治规范。

(三)完善了学校管理体制和内部治理结构

章程明晰了党委、行政职责范围及其相互关系,明确了各级学术管理组织的权责分配及运行管理,保障了学校各层次主体的民主管理与监督,为形成高效有序、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和内部治理结构确定了原则和方向。

(四)明确了师生主体办学地位

章程明确:学生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主体,教师是学校办学的主体。规定了教职工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及相应的权益保障制度和机制要求,体现对教职工权益的尊重和保护。

(五)理顺了学校内外部关系

章程规定了举办者与学校之间的权利、义务、经费来源、章程修改程序等项内容。清晰地界定学校内部的治理结构、治理关系和运行机制。包括对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教学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院等制度及组织机构的职责权限、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等的规定。

(六)突出了女校特色

章程重点阐释了我校的办学理念和定位,强调培养经济社会和妇女儿童发展需要的具有社会性别意识、责任意识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强调学校要引领先进性别文化、服务经济社会和妇女儿童发展为己任,逐步建设成为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女子大学。

各位代表,章程表达了全校上下的共同的价值追求,为学校的发展指明了方向,能够满足学校现实和长远发展的需要。章程经本次大会通过以后,还将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和学校党委会审定,然后报教育厅核准。章程草案获得核准后,还将继续完善制度建设,清理修订现行的规章制度,研究制定新的与章程配套的管理制度。

谢谢各位代表!


版权所有: 山东女子学院 工会 妇委会地址:山东济南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 邮政编码:250300    鲁ICP备09024645号-1    鲁公网安备 370113020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