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工作职责

作者:佚名 时间:2016-07-29 点击数:

工会工作职责

工会是在院党委和上级工会领导下的教职工群众组织,是院党委联系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开展工作,全面履行工会“维护、参与、建设、教育”四项职能,加强工会自身建设,积极投身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其主要职责如下:

1.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围绕学校的总体工作目标及中心任务,与学校行政紧密合作,把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好学校落到实处。

2.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动员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改革、建设,代表和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

3.维护广大教职工的权益,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参与学校关于学校规划和有关涉及教职工利益的政策和规定,并就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与学校领导进行协商、研究解决。

4.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精神,负责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筹备、组织工作,并贯彻执行教代会的决议,承担教代会闭会期间工作机构的有关工作。

5.加强教职工的师德教育,做好工会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为教学、科研两个中心任务。

6.制定工会工作计划,组织指导部门工会工作,做好工作总结。加强工会各级组织建设,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和民主生活制度。做好新会员的发展工作,有计划地培训工会专兼职干部,提高工会干部素质和工作水平。

7.开展有益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引导教职工养成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组建和管理好各类业余活动团体、协会,发挥其作用,活跃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8.努力为教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大力开展“送温暖”活动,重大节日、假日组织慰问伤病、特困的教职工,关心和帮助有困难的教职工。

9.发展会员,接转会员组织关系,管理会员会籍档案。坚持创建“职工之家”和“职工小家”活动。

10.开展女教职工工作,提高广大女教职工的整体素质,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11.依法收、管、用好工会经费和财产。发挥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作用,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会经费收支情况,接受监督。

12.加强教工活动阵地建设,办好教工活动中心。做好文书档案和信访接待工作,加强宣传工作,办好校工会网页。

13、承担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14、做好工会日常管理。

15.完成党组织和上级工会交给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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