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四届五次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1-07 点击数:

各部门、单位:

学校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次会议拟于20263召开。为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积极参与学校民主建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按照代会有关条例规定和提案工作要求,现就本次代会提案征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的内容

1、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的建议和方案

2、有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教学、科研、管理、服务、校园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3、涉及绝大多数师生切身利益的建议和方案;

4、教职工关心的其他重大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二、提案征集的时间、办法和步骤

1.本次大会提案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征集,202632日止

2.以分工会为单位,组织代表认真开展提案征集撰写工作

3.各位代表根据提案内容填写《山东女子学院四届代会提案表》

4.各分工会将提案表(一式两份)收集整理后,由各分工会主席审查后提交本次代会提案组

5.提案征集结束后,由提案工作委员会负责审查,提出是否立案的建议。

三、提案征集的要求

代会提案是教职工反映意见、建议和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形式,是促进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也是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代会提案征集工作,有利于调动全校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各代表团要认真组织代表深入进行调研,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坚持讲大局、议大事,以主人翁的姿态,围绕学校改革发展和教职工关心的重大问题提出提案,确保提案质量。

1.请各分工会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布置落实提案工作;要注意把提案质量,处理好数量和质量的关系,提交的提案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针对性。

2.代会代表应以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提案权,在撰写提案前应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保证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

3.提案撰写要求一事一案,必须由一位正式代表作为提案人提出,两名(含两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方为有效,提案内容要实事求是,观点清晰,简明扼要,分析准确透彻,建议具体,有一定的实际价值和可执行性。

4.以下情形,不予立案:1同国家宪法和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2学校职权范围之外的;3纯属党、团事务及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内部问题;4为本人或亲属解决个人问题的;5纯属基层部门有权解决的;6所提问题含糊,内容空泛,没有具体建议的。

5.提交的提案应按照《山东女子学院四届代会提案表》的格式要求,使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

6、提交时间:2026321200前。

电子版提交nygh6029@163.com

纸质版提交至:办公楼302房间

联系人:贾琰,联系电话:86526029。


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6.1.6


     附件1:《山东女子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条例》鲁女院党发〔2019〕14号

附件2:关于进一步提高提案的质量的实施意见

附件3:山东女子学院四届代会提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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