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学校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暨第四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四届四次“双代会”)拟于2025年3月份召开。为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发挥教职工代表积极参与学校民主建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按照“双代会”有关条例规定和提案工作要求,现就本次“双代会”提案征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的内容
1.有关学校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建议和方案。
2.有关学校改革与发展全局的建议和意见,如中长期发展规划、教学创新等事项。
3.有关学校行政管理、财务、科研、人才培养、教师队伍建设、校园安全、人事分配制度、教职工生活福利等方面工作的建议和改进方案。
4.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以及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建议和方案。
二、提案征集的时间、办法和步骤
1.本次大会提案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征集,至2025年2月28日止。
2.以分工会为单位,组织代表认真开展提案征集工作。
3.各位代表根据提案内容填写《山东女子学院四届四次“双代会”提案表》。
4.各分工会将提案表(一式两份)收集整理后,由各分工会主席审查后提交本次“双代会”提案组。电子版发送至nygh6029@163.com电子版、纸质版提案提交时间:2025年2月28日17:00前。纸质版提案接收地点:办公楼302房间,联系电话:86526029。
5.提案征集结束后,由提案工作委员会负责审查,提出是否立案的建议。
三、提案征集的要求
“双代会”提案是教职工反映意见、建议和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形式,是促进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也是“双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双代会”提案征集工作,有利于调动全校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1.请各分工会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布置落实提案工作;要注意把握提案质量观,处理好数量和质量的关系,提交的提案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针对性。
2.“双代会”代表应以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提案权,在撰写提案前应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保证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
3.提案撰写要求一事一案,必须是由一位代表作为提案人提出,两名(含两名)以上代表附议方为有效,提案内容要实事求是,观点清晰,简明扼要,分析准确透彻,建议具体,有一定的实际价值和可执行性。
4.以下情形,不予立案:内容涉及国家机密的;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学校职权和“双代会”职权范围之外的;属党、团事务及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内容问题的;为本人或亲属解决个人问题以及反映单位之间纠纷的;指名举报或揭发问题以及按法律程序应由当事人向司法机关起诉或申诉的。
5.提交的提案应按照《山东女子学院四届四次“双代会”提案表》的格式要求,使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
党委、院长办公室 工会、妇委会
2024.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