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妇联《关于开展山东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山东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活动的预备通知》要求,按照《山东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山东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工作办法》(鲁妇办法〔2019〕3号)规定,学校工会发布了《关于推荐参加山东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山东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经各妇委会酝酿,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荐,经党委会研究,确定宋小霞同志作为学校山东省三八红旗手参评人选,经济学院作为学校山东省三八红旗集体参评单位。
现向全校教职工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7日到2021年12月3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校妇委会反映。
联系人:贾琰,联系电话:86526029
学校妇委会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