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女院党发〔2017〕2号 签发人:郭翠芬
中共山东女子学院委员会
关于召开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
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根据《山东省实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办法》《山东女子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经研究拟定于四月中旬召开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双代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和民主管理进程,凝聚全校教职工的智慧和力量,求实创新、奋发进取,认真落实2017年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学校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日程安排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拟定于2017年4月13日(星期四),会期一天。
地点:图书馆二楼报告厅。
(二)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学校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工会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学校财务工作报告;
4.听取和审议提案工作报告;
5.审议《山东女子学院2017-2020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讨论稿)。
三、工作要求
1.成立筹备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在学校党委和大会主席团领导下,负责大会各项筹备工作。筹委会下设:组织组、文秘组、提案组、宣传组、会务组。
2.各代表团要依据《山东女子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条例》,在大会召开前,组织代表围绕评建整改、综合改革和“十三五”目标任务等开展讨论,做好教代会代表提案征集工作,向大会提交高质量提案;大会期间,认真组织好代表参会和讨论。提案工作委员会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提案的征集、审核与汇总等工作。
3.各部门、各单位要抓住“双代会”召开的有利时机,大力宣传学校改革发展取得的新成就和“十三五”发展目标任务,激发广大教职工和工会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扎实的工作、优异的成绩,为学校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中共山东女子学院委员会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