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被授予“山东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作者:佚名 时间:2016-02-25 点击数:

我校被授予“山东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倡导崇德向善的社会风尚,进一步推进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发展,近日,省总工会组织开展了第十七届全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命名活动。根据《全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个人)命名管理暂行办法》,经逐级推荐申报、评委实名投票、省总工会审核确定,我校被授予“山东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据悉,我校是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高校。

长期以来,学校一直高度重视职业道德建设,专门成立了师德建设委员会,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工会、宣传部、人事处等部门和院部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着重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落实立德树人的任务:强组织,不断夯实职业道德建设的工作基础;建制度,推动形成职业道德建设长效机制;抓教育,积极培育文明的校园道德风尚;展风采,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妇女儿童发展。学校职业道德建设受到了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富民兴鲁先进单位”、“山东省教育工会先进集体”、“直属高校工会工作先进单位”、省教育工会直属高校“三八红旗集体”、优秀巾帼志愿服务组织、“平安校园三星级单位”等荣誉称号。学校还涌现出多个“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山东高校和山东省教育工会直属高校“三八红旗手”、山东省优秀巾帼志愿者、全国学习宣传《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先进个人等。(周玲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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